我市已建立城鎮職工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、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保障制度,目前,我市暫未與相關保險公司合作其他商業醫療保險產品。我市醫保部門是否與商業保險公司合作開展惠民商業保險產品,將視其他市開展的情況,經充分調研論證并結合省醫保局指導意見的基礎上再確定。